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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小说胡从高顺

努力的菜鸟 著

现代都市连载

整个矛身长约两米三左右,矛尖却是长度将近一尺,两面开刃,刃脊上有血槽,样子像是一把短剑,加在一起,总长度大约两米六左右,浑身黝黑发亮,看上去倒是很像他曾今在网上看到的有人给赵云做的龙胆枪的样子。仅仅看了一眼,高顺就喜欢上这杆长矛了,很不错。“多谢吕都尉!”高顺抱拳。看过了矛,再看那把刀。不是那种大砍刀的样子,刀面宽度大约十公分,刀背略微厚实,刀身略有弧度,并不明显,只是刀尖处,快速收起,样子很像一把开山刀。刀柄上用铜丝环绕,可以防止脱手,长约二十公分,完全可以双手持刀,整个刀身长约一米二左右,寒光闪闪,极为不凡。高顺细看半天,他敢肯定,这刀绝对是出自名家之手。刀面光滑无比,却是一种淬水之后不再处理留下的黑色,但处理的十分光滑平整,更...

主角:胡从高顺   更新:2025-01-09 17: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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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胡从高顺的现代都市小说《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小说胡从高顺》,由网络作家“努力的菜鸟”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整个矛身长约两米三左右,矛尖却是长度将近一尺,两面开刃,刃脊上有血槽,样子像是一把短剑,加在一起,总长度大约两米六左右,浑身黝黑发亮,看上去倒是很像他曾今在网上看到的有人给赵云做的龙胆枪的样子。仅仅看了一眼,高顺就喜欢上这杆长矛了,很不错。“多谢吕都尉!”高顺抱拳。看过了矛,再看那把刀。不是那种大砍刀的样子,刀面宽度大约十公分,刀背略微厚实,刀身略有弧度,并不明显,只是刀尖处,快速收起,样子很像一把开山刀。刀柄上用铜丝环绕,可以防止脱手,长约二十公分,完全可以双手持刀,整个刀身长约一米二左右,寒光闪闪,极为不凡。高顺细看半天,他敢肯定,这刀绝对是出自名家之手。刀面光滑无比,却是一种淬水之后不再处理留下的黑色,但处理的十分光滑平整,更...

《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小说胡从高顺》精彩片段


整个矛身长约两米三左右,矛尖却是长度将近一尺,两面开刃,刃脊上有血槽,样子像是一把短剑,加在一起,总长度大约两米六左右,浑身黝黑发亮,看上去倒是很像他曾今在网上看到的有人给赵云做的龙胆枪的样子。

仅仅看了一眼,高顺就喜欢上这杆长矛了,很不错。

“多谢吕都尉!”高顺抱拳。

看过了矛,再看那把刀。

不是那种大砍刀的样子,刀面宽度大约十公分,刀背略微厚实,刀身略有弧度,并不明显,只是刀尖处,快速收起,样子很像一把开山刀。刀柄上用铜丝环绕,可以防止脱手,长约二十公分,完全可以双手持刀,整个刀身长约一米二左右,寒光闪闪,极为不凡。

高顺细看半天,他敢肯定,这刀绝对是出自名家之手。

刀面光滑无比,却是一种淬水之后不再处理留下的黑色,但处理的十分光滑平整,更是增添了刀身的强度;刀锋明亮,如同一条银线镶嵌,像是雷雨中的黑云被闪电照亮,绝对是好东西。

“从今天起,这矛就取名冷月,这刀就取名墨云,从今天起,你们就跟着我吧!”高顺微微一笑,吕布难得大方一回。

他也没想到这个魏兴,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这些好东西,只是不知道刚才跟他拼斗的时候为什么没用这些武器。

不过他的疑惑很快就解开了,那一杆魏兴的长枪已经成了他的战利品,被木黎收了起来,他要过来对比,结果一入手就立刻明白了。

魏兴的那杆枪足足有40斤,而吕布给他的只有20斤左右,重量差了一倍,而魏兴明显臂力很强,自然不会用太轻的兵器,然只能让折杆寒铁长矛放在仓库吃灰了,倒是便宜了他。

“木黎,那杆长枪对我来说太重,你要是适合就拿着用吧!”高顺很爽快的将那杆枪给了木黎,自己以后就用这杆矛。

又让收下的人都各自去选了一件趁手兵器,高顺也算是收获颇丰了。

粮草、宝物,总共用了三十辆车拉走,反正这里还有牛车和上百头的牛,倒是不存在问题,带上一千多名战俘和几十名伤员,烧毁了房屋帐篷,赶上牛羊群开始浩浩荡荡回城,可谓是大获全胜,吕布嘴都咧到耳朵根上去了。

原本这里人数不少,之前高顺跟魏兴大战的时候跑掉了不少,最后剩下的也仅仅一千多人了。

但吕布很满意,毕竟来这里的目的并非是为了杀人,那些人虽然跑了,但如今缺衣少食的,能否撑过这个冬天都不好说。

两个时辰后,众人回到九原城,吕布向全城宣告自己凯旋的消息,让全城百姓官兵为之沸腾。

同时,高顺出名了,成为了九原城又一位冉冉升起的新星。

“屯将高顺,居功至伟,先擢升为军侯!”

庆功宴上,吕布大手一挥,高顺直接升官,从屯将直接高升一级,成为军侯,也就是说,他如今手下可下辖五个屯500人马。

当然,兵是没有的,想要,自己招去!

至于剩下的俘虏,吕布还要审讯,然后再做处理,估计也没他高顺什么事。

好在吕布这次知道他召集了一批人,直接给他划定了一片地方,让他驻军,算是解决了他是大问题。

庆功酒宴之后,曹性却是没有马上离开,而是找到了吕布。


不过魏子恒还是把计量的兑换进制说了一遍。

十斗为一石,一百二十斤为一石,五斗为一斛,三十斤为一钧,四钧为一石;十升为一斗。

高顺总算搞明白了,顿时无语,这个时代的计量单位还真是乱啊,忽然想到秦始皇当初统一度量衡,看来也是实在感觉无奈才做出的改革吧,换做是他,他也要改。

麻蛋,太乱了,二进制、十进制、十二进制、还有四进制的,简直了!

不过,这么一来,他就没问题了,只要搞清楚了这些换算进制,他算算这些账目简直就是信手拈来。

这些账目都是流水账,倒是很容易看,不过实在有些乱啊,比如这里是一笔昨天的账,下一条又是十天前某人借走还回来是账,真是很杂,完全没有章法。

不光如此,古人行文没有标点,这实在是一种让人头疼的事情,你看书还要学会断章,不然就看不懂。

高顺翻看账目,眉头仅仅皱起,带着苦笑。

但魏子恒跟众人看到高顺这副模样还以为他是不会了,只是脸上挂不住不想认输而已。

曹性出来打圆场道:“都尉,今日天色已晚,不如改日再比?”

吕布正要开口,那魏子恒好不容易死找到了一个长脸出风头的机会,哪里会放过,马上拱手道:“都尉大人,作为账房,这些账目熬夜盘整也是经常的事情,不如今夜就此一并做了!”

听到这话,高顺看着他,你这家伙真不要脸啊,你自己都说了应该经常熬夜盘整的,你怎么这个月到现在了还没做?

高顺见魏子恒坚持,马上一笑道:“也好,那就今夜把这些都算完吧,算完的喝酒吃肉回去歇息,没算完的就一直到算完为止!”

吕布顿时大笑:“哈哈哈,好,两位勇气可嘉,那今夜本都尉就陪着二位,看谁先算完。”

比赛立刻开始。

反正账目竹简很多,各人随便拿一卷开始,各人算好的放一个位置,然后可以取别人的过来计算,有专人帮忙。

没有纸张,魏子恒用算盘,高顺不用算盘,而是问吕布要了一块木板,直接拿着毛笔在上面做了一个简单的表格,然后,按照日期、事项,入库、出库、应付账,应收账等等项目,用现代会计知识做了一个统计表出来,剩下的就是填写内容和数字,然后每天结存。

魏子恒则是一边摆好各种东西,还让人送来了毛巾清水,一副要打持久战的样子。

看到高顺在木板上画了一个表格,他都看不懂了,众人也都是来了兴趣。

不过他也没看多少就开始了自己的账目计算。

高顺根本不管他,只是叮嘱帮忙的军士不得把他的东西放乱,还有就是那边魏子恒算完一卷就给他拿过来放在另外一边。

表格建好,高顺也开始进入了正题。

只是当高顺在表格中写下一连串的阿拉伯数字的时候,这些人一个个全部蒙圈了,彻底不明白高顺在画什么符文,若是给他换上一身道袍,说他在画符做法,配上他那个性的短发头,绝对没人会怀疑。

高顺可不管这些人怎么看,自己只顾着自己的账目,随着数字一个个的填入表格,熟练度也快速提高,速度越来越快。

等到高顺已经计算完十卷竹简的时候,那边魏子恒才看看算完一卷,看到高顺放下的十卷竹简,却是后背冷汗直冒。

他忽然感觉,要遭!

他看不懂高顺的那些鬼画符,但是他能知道高顺刚才指定的算完的账目放置位置上已经有了十卷了,在看看自己手中刚刚算完的一卷,真的不能淡定了啊。

不过,他不会这么容易认输:“算得快有个屁用,谁知道你算的对不对,要是胡乱涂抹,那只是误人误己,钱粮大事,出错可是要掉脑袋的。”

他可不信,自己干了十多年了,还会不如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魏子恒的脸色也在不断变差,不是累的,而是被气的,因为高顺那边算完的账目越来越多了,案几上堆起来的那些账目就剩下两三卷就要被高顺全部算完了,至于他这边,仅仅算完了三卷而已。

一个时辰之后,高顺停了下来,还没结束,剩下一卷没完成,因为还拿在魏恒的手上。

“高兄弟可是算完了?”吕布也有些吃不准了,感觉事情有些突破自己的想象了。

高顺摇摇头:“没有,还差一卷没算!”

众人哪里还不清楚他差的那一卷就是被魏子恒拿在手上的那一卷了,而此刻的一块木板已经变成了三块木板,上面秘密麻麻写满了数字。

曹性眨眨眼睛,端起酒杯和酒壶走过去对高顺道:“高兄弟先歇一会,喝口酒!想必也累了!”

高顺于是过来跟众人喝酒闲聊。

整整又过去了半个时辰,魏子恒才心烦意乱的将那一卷账目放下了。

吕布眼睛一亮,问道:“魏文书可是算完了这一卷了?”

魏子恒点点头,看着那堆高顺算完的账目有些不想说话。

高顺笑笑,走过去,拿起最后一卷竹简,然后再次将一个个数字写进表格里,最后,在表格下面写下了一个数字,直接放下了毛笔。

“完了?”吕布问道。

“完了!若是这账目没有漏记的话,本月入库粮草应该是三千一百二十三石三斗四升,支出了一千八百七十八石五斗三升。不过,刚才,这账册中有两笔账两笔账重复记入了两次,也就是说,多计入了两笔,而且都是支出的粮草,两笔一共是十八石四斗八升,两笔重复账目分别是初三和十二,初六和十九重复计入,也不知道是失误多记入的,还是其他什么原因。”高顺淡淡的说道。

高顺说的说的很平淡,似乎只是在陈述一个小问题,但是听在吕布等人的耳朵里却是立刻就变成了震撼,脸色陡然一变。

若是重复计入,如果是失误还好,但是若是故意的……那就是有人在贪赃枉法,中饱私囊!

而魏子恒陡然脸色大变。

“都尉大人,这兴许……是在下失误了!”魏子浑身汗如雨下。

曹性却是忽然说道:“都尉,月初时,刺史府那边来公函,可是说了要给咱们本月调拨三千石粮草的,而三天前最后一批已经送到,全部都已经查收入库,但现在账上却只有这些,少了足足将近4四百石粮草,这其中怕是有问题!”

必然有问题,连账目都不够,那实际库存就更不用说了。

“明日查库!”吕布陡然说道,双目寒光四射。

此话一出,那边魏子恒更是面色苍白,如同白纸一般,额头上冷汗直冒。


吕布这话并没说错,在草原上,没有什么阻挡,想要伏击都很难,100新兵若是被鲜卑鞑子盯上,极有可能顷刻间就被围杀了。

哪知道,高顺似乎下定了决心,再次道:“属下知道鲜卑鞑子骑射了得,但也并非不能战而胜之,属下决意出战,还请都尉准许!”

吕布考虑良久,最终直接点将,军侯田午、高顺各自统率所部人马出战。

高顺看着曹性等人的目光,淡淡一笑,昂首阔步走出太守府,准备出征了。

他不是傻子,众人那种带着明显讥讽的眼神傻子见了也知道他这100人完全就是个添头而已,田午的五百人才是真正的主力,但却没人知道,他的心里也在冷笑。

他这100人一个大冬天没有停歇的在训练,甚至多次以巡视为名带队出城训练,没人比他更清楚在这些人的成长,一旦在实战中展现,绝对会让这些人瞠目结舌,他都就会能想象的出来那些人的表情了。

高顺可是21世纪的优秀战士,他自然清楚自己在做什么,虽然心里信心满满,但也带着紧张,毕竟,这不是游戏,结束了可以重新再来,或者存档读取什么的。

这是真刀真枪的对战,是以生命为代价的。

一旦失败,那必然将是彻底覆灭,如同汉人对待鲜卑人一样,双方都不会有丝毫留情。

斩草除根的道理,大家都知道。

百人的队伍,出发自然速度很快,不到半个时辰便准备妥当,直接出城。

100人,100匹马,出城没多久,便很快隐没在天际尽头,消失不见。

你是否觉得这里面还有40来人是步兵,怎么会有100匹马?

步兵为什么会骑马?草原上还需要步兵吗?这些问题当初石川等人也问过。

对此,高顺的回答是:“谁说步兵就不能骑马的?步兵不但要能骑马,而且绝对要成为无马能战,下马更加能战的精英!要比骁骑卫还要更加厉害!”

正因为如此,这一支40多人的步兵人马是他下的功夫最多的一支队伍,不但训练步兵科目,还有骑兵科目,就连弓兵的射术都在每天练习。

除了铁血卫,高顺对金鹰卫也投入了大量的精力,斥候队伍可是一支部队的眼睛,信息的关键没人比他更清楚了,虽然金鹰卫人数才仅仅14人,但高顺对他们的重视程度丝毫不比铁血卫少。

至于飞羽卫和骁骑卫,高顺自知自己在这些方面所知甚少,因此也不去插手,全部让查木涵和摩多去训练,他只是时常去查看。

虽然这些人不明白高顺这么做是为什么,但高顺心里明白,吕布在九原城呆的时间不会太久了,他也在这里时间不会太久了,一旦进入关内战场,那骑兵就不是唯一重要的兵种了,他要提早准备。

等出城之后,高顺向三个老兵问出了自己的疑惑,他对曹性这些人不愿出战也是感到疑惑。

铁血卫队副马江是跟随吕布好几年的老兵,开口解释道:“军侯,一般情况下,鲜卑人不会轻易靠近九原城50里以内,但是每年这个时候他们却是没有这个估计,毕竟积雪还没融化,远处有丁点动静都很容易被发现。

而且,他们这个时候出来劫掠,一般也都是渡河前往黄河以南,而吕都尉对此也不是太过重视,每次只是出兵震慑一下,此次出兵其实也正是这个意思。”


高顺花费了三天时间,总算将四个营的人马安排好,一场大雪骤然而至,彻底将塞外草原覆盖成一片白茫茫的白色海洋。

一切都停止了,好在高顺这边不少人都有伤在身,正好休养,但恢复了的人却是开始在他和各位队正队副的带领下进行训练,紧张而忙碌。

塞外降雪,也是封锁的代名词,任何势力都难以出行,也就不再有战事发生,所有人都难得的获得一个悠闲的休养时期。

……

时间悠悠,转眼便是将近五个月过去,时间已经是中平五年春,塞外还是白茫茫一片,下了整整一个冬天的积雪终于开始慢慢消融,而此刻关内华夏大地却是已经风起云涌。

第一件大事便是郭太在西河郡白波谷起事,史称白波贼,攻略太原郡、河东郡等地,同时拉开了汉末群雄争霸的序幕。

第二件便是三月,太常刘焉以天下兵寇不息,上书灵帝,建议改刺史为州牧,以重其职,灵帝为镇压此起彼伏的农民起义,遂从刘焉之议,改刺史为州牧,并选派列卿、尚书出任州牧。于是,州牧成于居于郡之上和行政长官,握有一州行政大权,从此州牧各据一方,形同割据政权,真正的割据势力迅速形成。

吕布跟高顺身在塞外,消息闭塞,对于关内的事情还并不清楚,但他们也不轻松,正在商讨一件事情。

太守府内,吕布高坐主位,曹性、高顺、田午、方奎等将领分列两边。

吕布沉声道:“冰雪即将消融,大地复苏,而这个时候也正是匈奴、鲜卑鞑子粮食最为紧缺的时候,每年一开春,必然会开始外出劫掠,因此,我等必须做好随时出战的准备!”

“诺!”众人纷纷领命而回,迅速准备出战。

过去四个多月,高顺没有闲着,他的兵也没有闲着,他们一直在训练。

高顺给他们,传授了很多现代战争的常识,比如关于隐藏方面的,设置障碍方面的,尤其是对于阿福的金鹰卫,他教授的最多,毕竟斥候队伍一旦出去,谁也不知道会遇到什么情况,他也不希望自己苦心训练出来的斥候队伍被人家直接给灭了。

同时,他自己也在不断练习枪法、刀法,还不断跟随嘎丽儿和查木涵等人学习射术,几乎每个人的实力都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得知即将开战,几乎人人雀跃。

吕布并没有说错,仅仅在十天之后,冰雪刚刚融化了一半,就有外出的斥候在九原城西三十里外发现了鲜卑人马的踪迹。

接到消息,吕布立即召集众将;“探子回报,鲜卑骑兵为小股人马,总数不超过300人,草原上四处开阔,不宜出动大队人马,因此,如今需要一队人马前往击杀,不知何人愿意出战?”

高顺原以为曹性会马上站出来积极请战,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曹性竟然没动,而且其他人也没动。

吕布明显很不高兴,脸色阴沉起来,看到这个情况,高顺起身道:“吕都尉,属下愿往!”

所有人神色一变,都是奇怪的看向高顺,你一个只有100人马的军侯,还是新兵,要出战?

吕布也是面露异色,不过还是劝慰道:“高兄弟勇气可嘉,不过,你只有100部众。而鲜卑鞑子在草原上生存已久,在马背上长大,骑射更是了得,你去还会太危险了。”


黑娃虽然并不情愿,但还是将自己的弓箭给了高顺。

高顺便快速朝着另一个另外一个个方向爬了过去,他不能让战斗波及这些普通人。

最后,高顺在一个稍微低洼的地方停了下来,准备伏击这一队匈奴兵。

300米……200米……100米……

慢慢的,双方的距离靠近了,对方并没有发现他的存在。

或者说,对方根本没想过有人会伏击他们,毕竟这里是草原上,几乎没有过单个汉人伏击他们整队匈奴兵的事情发生,他们只关注远处有没有大队的汉人军队。

高顺昨天练习弓箭的时候,早就试验过,这弓箭射程很弱,最多只能射出30米远,也就是说,有效杀伤,必须在20米以内,不然难以击杀。

他在等,如同草丛里的一块石头,背上还被他盖了厚厚的草,看上去很不显眼。

50米了,这个距离已经很接近了,后面不远处的黑娃都感觉自己的手心里直冒冷汗。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碰到的这个人这么镇定,起码他不具备!

30米,已经进入弓箭射程!

20米,高顺还没动,因为对方没发现他,进入射程的仅仅是前方的三个人。

他已经看清楚,这些匈奴兵身上都背着弓箭,明显比他手上的要好很多,相信在他出手的那一刻,这些人也会立刻动手!

15米了。

“嗖!”

一支箭支陡然从草丛里飞出,如同地面射出的一道寒芒,在这极短的距离就准确的刺穿了最前面那个匈奴兵的咽喉。

一箭封喉!

黑娃真的惊呆了,这还是那个昨天第一次射箭才射出十米的人吗?他有些怀疑自己的记忆了。

但事实就是事实,那个匈奴兵一声不吭就倒了下去,从马上坠落。

那人旁边两个人竟然一时没反应过来,眼神中有些茫然。

于此同时,第二支箭已经射出。

再次倒下一人。

终于,其他的人反应过来了,猛然一声怪叫就响了起来。

但也仅此而已,高顺已经从草丛里站了起来,对着那个人就一箭射出。

那人之前没发现高顺的位置,因此这一箭必然躲不过,当场毙命。

高顺立刻飞扑过去,同时,将手上的弓箭往身上一套,冲向了距离他最近的那个匈奴兵尸体。

冲到近前,一把抓起那人身上的弓,来不及取下对方身上的箭壶,他就抓了一把箭支过来,插进了自己身上的箭壶。

接着,他马上张弓搭箭,用新得到的战利品就对着后面一个举刀冲来的匈奴兵射出一箭。

他也不去看结果,马上一个侧滚翻,闪身躲开两米多远,再次半跪而起,又是一箭射出。

马上有人惨叫落马。

至此,十五名匈奴兵已经有五人阵亡,后面的黑娃都看傻了。

眼看对方有人要冲过来了,后面还有人搭弓射箭,他已经来不及射箭,干脆将手中弓箭一把套在身上,伸手就从陆战靴里拔出了自己的匕首向着一辆牛车冲去。

“嗖嗖嗖!”刚刚躲开,三支箭矢就射中了他刚刚的位置,只可惜,这里已经没有了人。

“啊!”忽然,一个人猛然一声惨叫,抱着自己的一条胳膊就倒了下去,他的右臂已经被高顺一刀斩的垂落了下来,手上的弯刀直接掉落。

高顺从马腹钻过,之间一道黑影闪过,他已经到了那匹马的旁边,一把就抓住了那人的脚腕。

力道猛然爆发,那人就感觉自己脚腕好像被一把铁钳夹住一般,根本挣脱不开,直接被拉下了马来,紧跟着一刀寒芒闪过,那人的脖颈直接被削断一半,软软掉落,鲜血直接染红地面和青草。

高顺刚刚就发现,这些匈奴兵的马上竟然没有马鞍,他不太明白这是这个时代还没有这东西,还是匈奴太落后了,但不管怎样,这对他来说是可以利用的一点。

这一次,他直接夺过了那人手上的弯刀,左手持刀,右手持匕首,宛若一尊战神,直接就冲五米外最近的一位匈奴兵冲了过去。

“哇凉!”那名匈奴兵也怪叫一声,直接朝他一刀劈来。

高顺却是并不硬接,微微侧身,刀锋从他胸前十公分处落下,他却是左手弯刀从下向上反向挥动。

咔嚓!

“啊!”

一声极为清晰的骨头断裂声响起,这人的胳膊直接断裂,断臂带着弯刀落在地上。

但他的惨叫没持续超过三秒,高顺右手的匕首已经闪电般划过了他的喉咙

匈奴兵,再亡一人!

对方十五个人,已经七死一重伤,伤亡超过半数。

其他匈奴兵都脸色惨白一片,手都在颤抖了,他们除了在战场上,何曾面对过这种煞神啊。

就是那些被俘虏的女人们也都忘记了惊呼,全被这突然发生的一切惊呆了,脑子里根本忘记了思考和其他一切。

但那些匈奴兵也不傻,单个人明显不是高顺的对手,就一起朝他挥刀杀了过来。

高顺好不迟疑,自次冲向中间那辆牛车。

他不能直接面对剩下的七个人,那样他也很难活下来,而且他的体力并没有恢复太多,之前的消耗已经让他感觉到了疲惫。

牛车上堆放着各种物品,很高,是很好的屏障。

高顺刚刚躲到牛车另一面,三个人骑着马就冲了过来,刀锋劈在牛车上,不少物品被劈的粉碎。

就在这时,高顺却是猛然一个闪身钻到了其中一人的马腹之下,匕首直接划过那人的脚踝,然后冲向了另外一个人,又是一刀,几乎将对方的大腿切成两半。

“啊!”

凄厉的惨叫声响彻云霄,那个被划伤了大腿的匈奴兵直接坠马落地,在地上痛苦打滚。

高顺本想再伤第三人,但那人明显有了防备,竟然猛踢了一脚马腹,战马吃痛,直接就要飞窜出去。

高顺一看,直接屈膝弯腰,一刀全力砍向了马腿。

“唏律律!”

战马一声凄厉的嘶鸣,直接就倒在了地上,将那人摔飞出去五六米远。

高顺追上去,一刀毙命。

等他回头,剩余的四名匈奴人已经毫无斗志了,脸色惨白的几乎如同白纸,被他这么一看,哪里还敢冲过来,马上就不约而同的打马逃遁。

高顺满脸寒意,收起匕首,扔掉弯刀,取下弓箭就射。

“嗖嗖!”

两支箭矢如同长了眼睛一般准确的刺入两个人的后心,那两人直接滚落下来,不知死活。

至于其他两人,高顺看看距离已经来不及了,捡起弯刀,转头就跳上了一匹在旁边傻站着的战马,骑马狂追而去。

“黑娃,立刻救人,收好战马!”高顺在马上怒吼一声,直接远去。

高顺很生气,他不想放过这十五个人中的任何一个!

也许是他把那匹马打的太厉害了,这马竟然跑的出奇的快,甚至颠簸的很厉害,不抓紧马鬃他都要掉下来。

本来还想射死那两个家伙的,但他却是顾不上了,只能追击。

一追一逃出去好几里地了,高顺才追上其中一个,提刀一刀就砍了过去,一刀枭首。

最后一个,好像他的战马更加矫健,速度竟然比这个快了不少。两人之间相差十五米远,他就是追不上。

高顺火大了,直接将手上的弯刀奋力朝那人手背就摔了出去。

“噗嗤!”

锋利的弯刀在那人后背上留下一道又深又长的伤口,但并没有让他落马。

弯刀落下时,刀锋划破了战马的后背,让战马痛的嘶鸣不断,竟然发狂了一般向前猛冲而去,将高顺远远甩在了后面。

高顺也是无语,没想到自己没杀死这个家伙还帮了他一把。

眼看两人距离越来越远,高顺也不追了,拉着马缰停了下来,看看前方西北方向一路逃窜的匈奴兵,又看看身后来的方向,调转马头返回了。

半路上,他去收了那匹无主的战马,一起带着,另外还去搜了那个刚刚被他枭首的匈奴兵的身,收获不小,除了几个铜钱,两块打火石,一把弯刀和一张弓和一个箭壶之外,还有一个装了不少劫掠来物品的布袋。

等他返回原来地方的时候,黑娃已经将那些女人们都给放了,众人都在,阿福正忙着将收拢过来是七匹战马栓到牛车上。

看到他回来,所有人都惊喜的喊起来,那些被救的女人们更是泪流满面,直接一个个就跪倒在了前面,一边磕头一边喊着:“多谢恩人救命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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